准入管理混乱 模仿抄袭成风 曹春生坚持认为,城市雕塑不是 “后院艺术”,“不是一件谁都能干的事情。”
1993年9月,文化部、建设部联合颁布的《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》规定,城市雕塑的创作设计必须由持有《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》的雕塑家承担。1987年至2002年期间,全国城雕委共向931人颁发了资格证书。但种种因素导致这条规定从来就没有真正落实过。现实的状况是,创作人员的市场准入管理相当混乱,大量不具备专业素质的人在搞创作,一些包工头、民间石匠、美术爱好者,在利益的驱动下到处承接城市雕塑业务,有的城市甚至出现了街道办事处主任亲自操刀搞创作的现象。
从业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,加之盲目模仿和抄袭成风,使得许多地方的城雕千篇一律,毫无个性。“奔马”、“醒狮”是最常见的题材,“火箭”和“原子结构”成为象征科技的“老生常塑”。全国至少有4个地方立起了“黄河母亲”,前两年抽象艺术流行,结果许多乡镇政府的门口都竖起了“一个球加几条飘带”的所谓“抽象艺术”。在南京和广州等城市,竟然出现了专门配套生产、销售大小不同的圆球、飘带,可以临时组装“抽象雕塑”的商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