毛笔的由来
“笔”在我国古代指毛笔。据传,毛笔是蒙恬发明的。蒙恬是秦始皇手下的一员大将。秦统一六国后,蒙恬率军击溃匈奴,收复了大片土地。当时秦始皇军纪很严,凡重大军情均限时呈报,延误者都以极刑处置。蒙恬为奏报战争的事非常伤脑筋。因为当时奏章均用刀刻竹简,很费时。一急之下,蒙恬拽过麻做的枪缨捆在竹杆上,蘸墨在绫帛上写了一道奏章。但因为不太好使用,蒙恬用过之后便随手把它仍到石灰坑里。后来,蒙恬又受命修北部长城,由于秦皇防患心切,不断询问工程进展情况,蒙恬手下的秘书几乎天天熬夜赶制竹筒上奏近情。竣工之日,蒙恬报功心切,决定亲书奏折,但刻竹筒太慢,他想到上次扔到石灰坑里的东西,便捞上来再试用,结果发现比上回好用多了,便很快在白绫上写了奏章。以后,蒙恬常用这种笔写奏章,制笔的笔须也改用狼毛,蒙恬就又为此取了名,曰“笔”,意为用毛和竹制成的。其实,依据文史推断,笔的发明创造渊源更为久远,也有一个逐渐改进的过程。
我国毛笔产生发展的这一脉络,已被我国文物工作者在出土文物的整理发掘中所证实。一九二七年,我国考古文物工作者在蒙古发现了西汉**的毛笔;一九五三年和一九五四年在长沙两处发现战国**的毛笔;一九七五年在湖北发现秦始皇**的毛笔。较早的毛笔,使用的是本杆,杆端劈开几瓣,将兽毛夹在其中,再用细线扎实,笔头旧损时可随时更换;(即古人所谓的“退笔”)稍后出现了竹杆笔,笔头和笔身连成一体,并有可容全笔的笔套。解放后甘肃发掘的一座东汉墓中还发现了簪笔。这种毛笔合汉尺一尺,为当今的二十三厘米,制笔法如前,只是笔头根缠线处加除了因定漆,笔杆尾部削尖。据考证,秦汉人为携带方便,把笔杆的尾部削尖,簪在发髻或冠上,随时可以使用,所以谓簪笔。山东汉墓中的壁画上所描绘的祭祀人,冠上都簪有笔。
在毛笔的发展过程中,笔杆变化并不明显,因为笔杆优劣主要在于圆直与否,所以一般都以竹杆作用场。也有用象牙、犀角、玉石、紫檀木等名贵材料制作笔杆的,但实用性并不强,价格也昂贵,且重量太大,与笔头的比重不适宜以至影响书写。笔的长短变化也不明显。
毛笔的关键在于笔头,笔头的变化,不仅是艺术进步的要求,也反映了这一代书风的趣味倾向。
笔有四德:尖、齐、圆、健。明屠龙《考槃余事·笔笺》中道:“笔毫要坚而尖;多而齐,并且色紫;用麻贴衬得法,则毫紧束而且饱圆;选用纯毫,加香狸角水得法,则经久耐用而且健劲。”这里说的是制笔要求,其实也是选笔的道理。选笔时不外就这几个标准。一般说来,先看笔头,肥圆而长,再着笔杆,圆而直;再看笔头与笔杆粘合是否紧密,埋于管内的笔毫是否深,用黄庭坚的话来说“笔长半寸,藏一寸于管中”,这样的笔当然健壮,当然今天的笔入管三分者已算开恩。这三样皆如意了,例可以以少许水润开笔尖,聚拢来看其是否尖,压平来看是否毫齐,使转看是否圆,深压看是否有弹性,测其健。皆如意,即是好笔。
用笔究竟以什么毫为好,各人可依自己的喜好和所求风格而定,以惯熟上手为好。在创作阶段,笔意追求的层次较丰富,一般来说多种笔都置备,以随时选用。从笔性来看,硬毫笔易得瘦硬之风,落款用或小字比较适合,写行草条幅较适合,但都不是绝对的。短锋笔适宜写真书,长锋笔适宜写草书,中锋适宜行书。长锋较短锋控墨和宛转难度要大,但一旦惯熟,长锋笔经短锋笔意象要丰富,因为锋长便柔,以柔写刚,才是上善。